2014-02-14 09:49:29 人气:
本报讯根据河北省环保、气象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警信息,市政府决定于2014年2月14日12:00-2月15日18:00,在主城区(四区一县)启动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。
具体内容包括:一、建议老年人、儿童和患有心脏、呼吸系统疾病的易感人群留在室内,外出要采取防护措施;一般人群减少户外运动和室外作业。
二、建议党政机关、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公众减少能源消耗,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高于19摄氏度;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,尽量不要驾驶机动车出行,驻车时及时熄火,减少原地怠速运行;减少机动车日间加油;减少涂料、油漆、溶剂等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;停止开放景观灯光。
三、响应区域内限行号牌尾号为1、3、5的机动车辆(不含军队、警务、环境执法、急救、消防、抢险、邮政、公交车、出租车)。进入北环路、西环路和主城区的其它车辆按有关规定限速行驶。
四、有关县(区)政府、管委会负责组织、动员辖区内各单位、各社区配合减排和车辆限行措施的实施;市直各部门、企事业单位要做好应急响应启动工作。
《通知》同时规定了重污染天气Ⅲ级应急响应电视、电子显示屏滚动字幕播发信息内容和短信通知内容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