保险理赔划年度 工商调解归本真

2014-10-21 18:10:05  人气:

  讯(通讯员花向英、安运英)消费者吴先生向曲周县工商局投诉,称其在某保险公司购买的2013年全险合同到2014年9月15日到期,于2014年9月6日提前缴纳2014年9月16日至2015年9月15日全险费用。可天有不测风云,吴先生的轿车于2014年9月7日发生事故,保险公司于9月15日理赔,但该公司将本次理赔划归2014年度。吴先生认为应划归2013年度,随即要求该公司重新划归并赔礼道歉,该公司不予理睬。xxx武安信息港

  曲周县工商局接诉后,立即指派执法人员奔赴保险公司调查核实事情原委。在了解事情的情况下,组织双方进行调解,由于时间段纠结在同一天,保险公司态度有些强硬,执法人员耐心向该公司讲解工商有关法律法规,并从诚信为本的角度进行说服教育,要求该公司一定要按照合同签订为准,消费者的利益千万不容侵犯。经过执法人员循循细心的解释和宣传,该公司终于认知到自己的错误,当即向吴先生赔礼道歉,并将该次理赔划归到了2013年度。至此,双方握手言和,事情圆满结束。xxx武安信息港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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