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-01-11 16:07:25 人气:
未女士讲述,一个月前,她在成安县一家美容店购买了一套化妆品,并在店里做护肤。但使用该产品后,其面部大面积长痘,导致脸部浮肿。未女士找到店长,店长说这是排毒排铅的正常反应,只要继续使用,皮肤就会越来越好。未女士信以为真,继续使用该产品,并定期前往美容店做护理。然而一天天过去了,她的脸不仅没有消肿,反而更严重了,脸上长满了大疙瘩,以至于眼睛都睁不开。未女士这才慌了神儿,找到店长讨说法。该店长接连找来两个区域经理为其治疗,当看到使用“钛”化妆品起效后,店长要求未女士购买一盒,遭到未女士的拒绝。店员改用另一种排毒疗法为其治疗,承诺一个礼拜红肿全消,但红肿程度依然严重。未女士随后来到正规医院进行诊治,被诊断为中度过敏。未女士前往该店要求赔偿,却被拒绝。
工商人员了解详细情况后,及时与该店店长取得联系,并要求对方在约定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接受调解。未女士因要去医院治疗,便委托家属前来调解。工商人员根据人体皮肤的28日生理周期,大致估算未女士所需费用约为5000元。随后通过向店长详细解释法律法规,认为美容店应该承担这笔费用。经调解,双方最终达成一致,由美容店赔偿消费者5000元。
成安县工商局12315提醒广大消费者:消费者消费前,应先审查美容院的执业资质和相关产品的证明材料,留存音像资料、保存就医资料等。消费者在接受服务行业的服务过程中,应注意收集和保存消费证据。此外,消费者应理性消费,切不可被化妆品夸大其词的宣传所诱导,以免上当受骗,造成不必要的后果。 (记者曹璐 通讯员张敏 李志会)